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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史上的食人行為大致可以分為「求生性食人」和「習得性食人」。中國歷史上因為乾旱、洪水、蝗災、暴政、暴民等天災人禍,經常發生饑荒,特別是政權更迭的戰爭時期更是災禍不斷。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,如「易子而食」、「人相食」,《史記》、《新唐書》、《資治通鑑》、《明史》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。僅據二十五史統計,中國歷史上共有403起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。


北京猿人被部分考古學家認為是中國最早的人吃人。西周及以前由於人口稀少,森林茂盛,植被豐富,沒有可靠的食人記載,《尚書》不能被認為是信史,稍微可靠的歷史學記載應該從《左傳》開始。
在各個朝代間以至到現代2011年為止,在中國的食人記錄記載資料就相當的龐大,幾乎在每個朝代都發生過飢荒,以至於想當然爾吃人事件在中國就從來沒有間斷過了。

以下就隨機列舉幾條記載資料,由於族繁不及備載,在正式官方資料的總數我只截取了大約十分之一出來,請各位在往下閱讀以前,也請抱持著同理心來待這份文件,不可否認的,中國人確實一直以來都是多災多難的民族。哪裡都有百姓餓肚子......哪裡都有貪官......還有天災和戰爭,還有暴政......如果換成是我們經歷這些呢?我敢說現代人一定更餓不了肚子......一定很快就會失去自己的操守,這點要我拿什麼來打賭都可以,吃自己的親人你覺得很可怕無法理解嗎?別告訴我你永遠做不到......真的餓過一個月之後你再來說,人間疾苦即是如此,別從來不曾懂過。

所以請不妨把這當作是中國的人間悲劇看待吧。


春秋戰國:

齊桓公《韓非子·二柄·難一皆》記載:「齊桓公好味,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。」

《史記》平原君虞卿列傳中記載:「李同曰:「邯鄲之民,炊骨易子而食,可謂急矣,而君之後宮以百數,婢妾被綺縠,餘粱肉,而民褐衣不完,糟糠不厭。……」


東西漢:

公元前135年「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,或父子相食。」

漢靈帝建寧三年(170年),「河內人婦食夫,河南人夫食婦。」

漢獻帝興平元年(194年),出現蝗災,「六月,蝗蟲起,百姓大飢,是時谷一斛五十萬,豆麥二十萬,人相食啖,白骨委積,臭穢滿路。」


三國:

《三國志·魏書·荀彧傳》漢獻帝初平二年(191年),太祖(曹操)軍乘氏(鉅野西南)。大飢,人相食。

《後漢書·臧洪傳》記載興平二年(195年),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,「紹(袁紹)兵圍洪,城中糧盡,洪(臧洪)殺愛妾,以食兵將,兵將成流涕,無能仰視。」


隋朝:

隋煬帝三征高句麗,高句麗將斛斯政獻出求和,煬帝將斛斯政烹死,把肉分給百官吃。

隋代末年,「隋末荒亂,狂賊朱粲起於襄、鄧間,歲飢,米斛萬錢,亦無得處,人民相食。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,可二百石,煮人肉以矮賊。生靈殲於此矣。」,朱粲竟說:「食之美者,寧過於人肉乎!」(唐·張鷟《朝野僉載》)


唐朝:

武則天時期,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,「有債主及奴詣臨安,於客舍,遂飲之醉。殺而臠之,以水銀和煎,併骨消盡。後又欲食其婦,婦覺而遁。縣令詰得其情,申州,錄事奏,奉敕杖殺之。」(《朝野僉載》)

張鷟《朝野僉載》卷二:「後誅易之昌宗等,百姓臠割其肉,肥白如豬肪,煎炙而食。」

唐玄宗開元中葉人陳藏器(713年-741年)《本草拾遺》寫吃人肉可以治病。
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寫《輕肥》一詩有「是歲江南旱,衢州人食人。」


明朝:

正德五年(1510年)八月,劉瑾被磔死,凌遲三日,共剮3300餘刀。行刑之日,北京鼎沸,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,生吞以泄恨。

明朝崇禎末年,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,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,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,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,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,稱之曰「菜人」。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》有這樣的記載:「婦女幼孩,反接鬻於市,謂之菜人」。

崇禎十四年(1641年)二月,李自成攻陷洛陽,殺重達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,用他的肉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煮,在洛陽西關周公廟舉行宴會,賜給部下食用,名曰「福祿宴」。


清朝:

《病榻夢痕錄》卷上乾隆五十一年(1786)條記載了蘇皖魯等地的災情,時災民賣妻鬻子,「流丐載道」,「屍橫道路」,屍體「埋於土,輒被人刨發,刮肉而啖」。

嘉慶六年(1801年),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,開始吃俘虜,共吃三千五百多人。

同治三年(1864年),皖南人相食,人肉價格大漲。《曾國藩日記》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記載:「皖南到處食人,人肉始賣三十文一斤,近聞增至百二十文一斤,句容、二溧八十文一斤。」《曾國藩日記》又記載:「洪楊之亂,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,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。」


中華民國大陸統治時期:

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,中共將領林彪進行長春圍城,禁止糧食進城,國軍於是收集城內的糧食,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。10月21日,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。活過來的人說,「就喝死人腦瓜殼裡的水,都是蛆。就這麼熬著,盼著,盼開卡子放人。就那麼幾步遠,就那麼瞅著,等人家一句話放生。卡子上天天宣傳,說誰有槍就放誰出去。真有有槍的,真放,交上去就放人。每天都有,都是有錢人,在城裡買了準備好的,都是手槍。咱不知道。就是知道,哪有錢買呀!」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:「在外邊就聽說城裡餓死多少人,還不覺怎麼的。從死人堆裡爬出多少回了,見多了,心腸硬了,不在乎了。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,不少人就流淚了。」


中華人民共和國:

1960年春,吃人肉情況不斷發生,人肉的交易市場也隨之出現在城郊、集鎮、農民擺攤等。《中國大饑荒,1958-1962》引用的中國官方檔案中有吃人記載,如在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的橋頭區,老婦人羅文秀是第一個開始吃人肉的人。在家人一家七口全部死去後,羅文秀把三歲女童馬發慧的屍體挖出來。她把小女孩兒的肉割下來,用辣椒調味,然後蒸熟吃掉。
另一份1961年1月27日的文件,講述了一個四川母親用毛巾勒死了自己五歲大的兒子,「吃了四頓」。調查者王德明寫道,「這樣令人震驚的可怕事件遠非只有這一起。」三年大饑荒的口述歷史《尋找大饑荒倖存者》記載了四十九起人吃人事件。


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,信陽事件,商丘、開封餓得人身浮腫,吃樹皮,餓死100萬(到數百萬)人口,時諺:「人吃人,狗吃狗,老鼠餓得啃磚頭。」「信陽五里店村一個14、15歲的小女孩,將4、5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,因爲父母都餓死了,只剩下這兩個孩子,女孩餓得不行,就吃弟弟。」


甘肅省通渭縣,1958年全縣糧食實產8,300多萬斤,虛報1.8億斤,人口大量死亡;有人回憶「1959年11月到臘月,死的人多。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。餓死老人家的,餓死婆娘的,日子過得糊裡糊塗。把人煮了吃,肉割來煮了吃……人甚麼也不想,甚麼也不怕,就想吃,想活。
把娃娃、自己的娃娃吃下的,也有;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,也有。吃下自己娃娃的,浮腫,中毒,不像人樣子。有的病死了,也有救下的。吃了娃娃心裡慘的,吃過就後悔了,自己恨自己。在村子裡住不下去,沒人理他,嫌他臟。」(《50年代末大飢荒驚人記實》)


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,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婦女竟吃了9個小孩。


「有一戶農家,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。一天,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,等女孩回家時,弟弟不見了,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,灶邊扔著一具骨頭。幾天之後,父親又往鍋裡添水,然後招呼女兒過去。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,哀求道:『大大,別吃我,我給你摟草、燒火,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。』」


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鳳陽採訪過,他在報告文學中寫道:「梨園鄉小崗生產隊嚴俊冒告訴我:1960年,我們村附近有個死人塘,浮埋着許多餓死的人。為什麼浮埋?餓得沒力氣呀,扔幾鍬土了事。說起來,對不起祖先,也對不起冤魂。人餓極了,什麼事都幹得出來。我的一位親戚見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,她也去了。開始有點怕,後來慣了,頂黑去頂黑回。我問她:『怎麼能……?』她嘆息道:『餓極了。』」


文化大革命時期,廣西壯族自治區除私刑、屠殺事件眾多外,亦傳出多起食人事件,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,約有130人左右被食。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,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。紀錄片「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」評論,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飢荒,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。


2011年8月,韓國SBS電視台稱中國吉林省有醫院使用死嬰做的「人肉膠囊」流入了韓國市場。對此,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經新聞發言人鄧海華表示對此事高度重視,已經責成吉林省衛生廳立即開展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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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。

光以中國食人為題材的事件還有很多,這些真的只是滄海一粟而已,《中國食人錄》為標題的文章我預計最少會寫到 (三),打算想寫到 (五),就看今後時間上有沒有辦法配合了。

當然,這篇內容所提到的食人當然不全是只有鬧飢荒的,那些病態式的或者復仇都屬於特別個案,而那些特別個案本來就是在哪一個國家都會發生的。列舉出來的目的也很簡單,就是為了顛覆一些自我民族優越感的人他們想像中的古代,溫良恭儉讓是嗎?深植儒學的禮儀之邦是嗎?肚腹是飢餓的古人可能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優雅有教養,那麼樸實又單純囉...

我很早以前跟人說過,是誰告訴過你以前的人是單純的 ? 是小時候鄉下的阿嬤感嘆社會變了在跟你說的話嗎?他們要經歷的比我們多更多,為了生存他們要比我們聰明的多,以前的人更多的是思想保舊,但以前的人從來就沒有單純過。


你必須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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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【別觴抒文集】:中國食人錄 (二) 中國至今各個朝代的食人記載……文:別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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